曼內斯曼兄弟有三個錯誤的概念,其中第一點與基本理論有關,即不用穿孔頂頭也可以穿軋不銹鋼管。這是因為他們相信管坯外層表面的軸向運動比慢速運動的中心部分為快,起初采用頂頭的目的僅僅在于減速中心部分的運動,有一段時候穿孔頂頭被稱作“后支持桿(holding back bar).”有人曾評論道:“軋輥抓住金屬的外層表面,并使之以螺旋線狀向前運動,把它拉離以慢速向前運動的中心部分”。1890年Realeaux 教授在其文章的小結部分的結語中稱:“似乎是圓管坯的表皮從頂頭上拉過去,從而使管坯變成空心坯”。令人驚奇的是這一論點曾占上風,直到他們自己的一項實驗反駁了它。在這項試驗中,他們將管坯端部制成錐狀,以使此端部不承受軋輥的作用,然后將管坯加熱,并從軋機中軋出,結果是兩頭封住的空心圓柱體。


  第二點是他們認為尺寸和表面質量適合市場銷售的不銹鋼管可以由斜軋機直接生產。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在以下各方面花費了不少資金和時間,設計了盤式的、錐狀的各種形狀的軋輥,進行各種調整試驗和速度試驗,直到最后得出結論:穿孔坯還要經過一道延伸工序,才能軋成管子。


 最后一點,也是付出不少代價的一點,這就是斜軋對管坯的外層金屬纖維施以扭轉這一現象,過去這曾被視作優點,在他們的早期專利申請中曾聲稱此點為其所專有,當這一點成為他們專利中的薄弱環節時,曾為此遭受巨大的損失。


 Boore將上述三點稱為曼氏兄弟的三個概念性錯誤,關于“錯誤”一詞用了兩個字,即misconception及Error,后面一個字顯然失之過重,前面一個字的解釋有二:一是理解得不正確(understanding wrongly);二是具有錯誤的概念(having a WrongConcepion of····)似乎不太恰當,因為人的認識要受歷史條件的限制,對技術問題來說要受當時技術條件的限制,要歷史地看問題,不能以“今日之是”否定“幾十年前之非”,認識要有一個過程,譬如用不用頂頭的問題只是在斜軋穿孔工藝發明時以及稍后一段時間內存在,最多也只有1~2年時間。理由是,Bous、Komotou 鋼管廠分別在1887年和1888年建成,那時斜軋穿孔工藝就是有頂頭穿孔了。至于“穿孔-延伸”,兩步軋管問題,也最多只有6年的過程,到1892年周期軋管機出現時,也可以算解決了,真正失誤之點是將扭轉變形作為優點列人專利申請,后來在專利之爭中Mannesmann兄弟敗訴的根本原因即在于此。


 當消息傳出曼內斯曼兄弟發明了一種不銹鋼管軋制工藝,借此,實心圓鋼可在若干秒之內變成無縫不銹鋼管,當時的技術界人士并不信以為真,有人宣稱這是欺詐,有人說這違反了物理學的基本定律。唯獨 Franz Reuleaux教授,對兩兄弟的發明非常贊賞,1890年就著文評述曼內斯曼斜軋穿孔工藝,肯定這一發明是巨大的成功。早在1887年Werner Von Siemens 就致函老Reinhard稱:“我非常欣賞你的兩個兒子具有遠見卓識的偉大發明,今后曼內斯曼的名字將在工業發展上占有一席之地·····.”這才是真知灼見,擲地有聲的贊許!


 無縫不銹鋼管生產離開斜軋工藝是難以想象的,除了少數例外,不銹鋼管生產的第一步是采用桶式穿孔機或錐輥式穿孔機對管坯進行穿孔。因此,可以說斜軋穿孔工藝的發明為無縫不銹鋼管生產過程的合理化打下了基礎。德國Wengenroth博士在論文中這樣寫道:“第一根穿孔坯軋出后,曼氏兄弟將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將其轉化為工業生產這一方面,其目標是在斜軋穿孔機上生產商品管,但日益明顯的是采用這種軋機不能在一個變形階段中將圓鋼軋成小截面的成品管,因此曼內斯曼兄弟自1890年開始思考分段軋管工藝(周期軋管工藝)問題,采用這種工藝將斜軋穿孔機上生產的空心坯延伸軋制為成品管?!苯洑v了半個世紀(1886~1937年)的發展,無縫不銹鋼管軋管工藝領域出現了7種軋管工藝并存的局面,經典軋管工藝發展完善,接著在20世紀下半葉,出現了連續軋管工藝和油井管生產的大發展。


110年前,當愛迪生在芝加哥第一屆世博會上看到穿孔坯樣管的展品時,倍加贊賞地連聲道:“人們應該對歷史作出貢獻!那無縫不銹鋼管則是人類的杰作(Masterpiece).”可以這樣說,離開能源工業的發展,人類社會談不上什么進步,而離開無縫不銹鋼管的生產,能源工業也就無法發展,正是這一“杰作”推動了能源工業的發展,從而對人類歷史作出貢獻。這也就是斜軋穿孔工藝發明的深遠意義。